3月30日,广西南宁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联合在法院举行兴宁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启动仪式,并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标志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实施。
2017年4月,兴宁区司法局、妇联联合成立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婚调委主要调解家庭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纠纷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民间纠纷,自成立以来,已经为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提供法律维权、咨询、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民商事纠纷中的各自资源及专业优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出台《关于联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齐进、相融互动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高效化解矛盾。
建立诉调对接后,大大的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通过调解,可以节约时间、费用、快速履行,还可以留下人情!诉调机制建立以来,已成功调解5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月30日,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联合在法院举行兴宁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启动仪式,并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标志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实施。
2017年4月,兴宁区司法局、妇联联合成立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婚调委主要调解家庭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纠纷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民间纠纷,自成立以来,已经为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提供法律维权、咨询、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民商事纠纷中的各自资源及专业优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出台《关于联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齐进、相融互动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高效化解矛盾。
建立诉调对接后,大大的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通过调解,可以节约时间、费用、快速履行,还可以留下人情!诉调机制建立以来,已成功调解5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