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个体老板"网约"假发票被查 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来源:中国山东网 时间:2019-10-15 10:01:44

  中国山东网10月15日讯 (通讯员 陈继港 徐忠) 山东省蓬莱市个体老板李某某开办的装饰材料商店,生意一直红火。可是在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消费者要求开具由公司的发票,由于他是个体工商户开不出这类票据,为了赚钱他就通过网络购买假发票抵顶,最终被当地经侦民警查获。

  今年9月,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举报线索,蓬莱某某装饰材料商店通过网络购买假发票,涉案价值200余万元。经侦民警经缜密侦查,顺藤摸瓜,一举将该商店老板李某某抓获,并对通过网络购买假发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某多年经营装饰材料,客户不仅居民家庭装饰还有不少大型公司。在出售装饰材料过程中,客户往往要求其必须使用公司的名称开具普通发票,但李某某的商店属个体工商户,无法开具公司发票。于是他就去工商注册“万代”装饰材料公司,由于该名称已被他人注册,李某某又不想更改其他名称,无奈之中就想托人代开发票。去年3月的一天,他偶然在报上看到一个代开普通发票的小广告,对方自称 “王会计”,可以代开各种发票。李某某立即加了对方微信,在聊天时得知,“王会计”是代开发票公司的,可以为其提供普通发票,手续费是票面金额的1.2%,当李其发票真假时,对方坚称:“我手上的发票都是一些公司没用完的,可以去税务查询。”李某某信以为真,便开始与“王会计”建立起供求关系。每次他需要开具公司发票时,都是通过微信联系“王会计”,先告诉他开票方和受票方公司名称、开票金额,以及业务类型包括安装费、工程款等,对方都是通过邮寄方式寄给李某某,收到发票后他再通过微信转账付给对方1.2%的开票费用。经民警调查得知,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李某某先后购置假发票的票面金额共260余万元,交“王会计”手续费共3.1万元。

  期间,李某某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王会计”第一次上门送票时,他还专门宴请了对方,并赠送了蓬莱的土特产表示诚意。令李某某没想不到的是,所谓的“王会计”其实是专门制售各种假发票的“票贩子”杨某,直到浙江警方将杨某抓获归案,他才幡然醒悟。目前,李某某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责任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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