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扎实推进文物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开创文物保护利用新局面

来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01-15 13:43:57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系统推进,确保省厅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文物安全百日攻坚战,以行动为抓手提升全市文物保护利用水平,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开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成立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全市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的工作专班,从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日常工作力量,明确任务、责任到人。16区市对标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领导架构,各自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突出党委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莱州市、莱阳市、昆嵛山保护区领导小组由政府(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凝聚合力,保障攻坚行动高效实施。

  二、制定“1+4”实施方案,强化统筹指导

  根据省厅相关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烟台市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画好一张攻坚“作战图”,突出胶东文化特色,统筹抓好攻坚行动实施,正本清源管长远。围绕四项重点任务,分别制定文物安全发检查、违法违规大整治、能力素质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四个专项方案,逐项列明10项文物安全大检查细化任务、10项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4项能力素质提升重点任务、15条工作作风查摆改进重点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市局相关科室与16区市一对一卡点督导,工作专班办公室每日调度、每周上报、统筹推进,确保攻坚“发力准”。

  三、“三位一体”层层加力,强化落实到位

  一是全面自查。根据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文物主管部门,协同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城建等相关部门,指导277处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家博物馆、4962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责任单位,对照“1+4”实施方案要点,迅速开展考古前置、体制机制、监管队伍、防护设施等全面自查。二是系统普查。各区市文物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突出重点文保单位“四有”、不可移动文物“一处一责、一栋一策”及2万平米以上项目建设的考古申报审批等落实情况,对辖区内文物资产资源进行系统普查摸底,做到家底清、档案齐、责任实。三是市级督导。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7个督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祖玲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各区市一线督导,每区市“召开一场座谈会、查阅百日攻坚行动六项档案、实地检查5处以上文物保护和项目现场”,突出立查立改,健全长效机制,压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纵横聚力,单位自查、系统普查、市级督查层层加码,力争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推进文物保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邱忠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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