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在全国推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

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21-01-16 17:22:55

  记者今天(1月15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省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878件4910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163件357人、涉恶犯罪案件1715件4553人;提起公诉涉黑恶犯罪案件1362件8552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174件2032人、涉恶犯罪案件1188件6520人。

  据介绍,山东率先在全国推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头雁效应”,省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仅检察长就包案指导涉黑恶案件10件,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涉黑恶案件1119件,确保案件顺利办理。东营市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带队提前介入、出庭支持公诉董某某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董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

  山东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群众关注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年来,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195场,发布宣传信息22588条。起诉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村民闹事涉黑涉恶案177件1540人;起诉“路霸”“海霸”“沙霸”等涉黑恶犯罪204件1618人;起诉“套路贷”案件384件2870人,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坚持开展专项斗争不忘服务大局、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依法惩治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涉黑恶犯罪团伙,制发涉及市场领域检察建议1238份,助推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记者了解到,省检察院对373件涉黑和重大恶势力案件、市级院对869件涉恶案件进行了同步审查把关,改变定性574件,追加认定涉黑恶案件166件。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监督立案59件,纠正漏捕漏诉146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1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385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8件13人,全链条、无死角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此外,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作为办理黑恶案件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1613件,提出取证意见5万余条,确保案件高质高效清洁;自觉将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全省555件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每案庭审平均节省约4.5天。

责任编辑:伊帆
相关内容